Sunday, August 06, 2006

~做自己~

昨天真是个难忘的一天!!!
我们的同学会竟会如此的成功!!
总共来了二十多位的旧同学。。。。
当然同学们都有些改变了。
就像冯安,发型改变了(剪短了),有些不习惯、kendy 的发型也换了。
陈建豪依然的风趣、ah chai 依然的贴心,brian chia 的华语更退步了。。。。。。。
哈哈哈哈哈
还有一些的朋友坐得太远了没法子谈上两句话,只是寒暄了几句。。。。。

我们本来说好要在pizza hut用餐的。。。
后来因为pizza hut 的餐厅人潮太多,所以我们才改去nando's 用餐。
用餐后,我和丽丽一起去血拼!!!!

收获还算丰富的: 一双鞋子、两条皮带和一件衣服。
晚餐的时候,我、丽丽、jim和冯安四个人一起到kim gary 去。
在那里还谈了很多,但多数都是在谈谈恋爱的事情,所以我有些搭不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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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友问我:把部落格公开来,不怕有人会看吗???
我立刻就告诉他:不怕!!
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??
哈哈哈哈哈
我觉得部落格是我自己的,那我要写什么就写什么啊~~不必顾虑这么多~~~
部落格的作用很来不就是这样的吗??
部落格要写什么都可以。
我最近发现倒它是一种发泄的管道。
就把日常上有什么自己认为值得记下的,就blog咯~~~
把部落格公开,就像把日记公开。
但那当然是要靠自己的意愿,就看你愿不愿意与大家来分享你的生活和经历。

当然我不是一个独裁的人。
读我的部落格的人,都可以在我的部落格上留言。
不管他要写好的还是不好的。。。。。。

部落格是为自己而写的。
所以我所写的将会是以我自己的观点而写的。
公开了部落格,并不表示我需要迎合读者们的胃口而去写他们希望看到的东西。
他们当然可以留言,我也不会去删除他们的留言。
因为我能理解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,我尊重他们。

所以就像我刚才说了很多遍,部落格是我的,我要对我的部落格做什么,决定权是在我的手中!!!


小记:原来冯安是“人上人”!!!还会打扫屋子!!!看来他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少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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